2019-2020学年度中山市小榄中学收费项目公示(2020)
日期:2020-06-01 16:41:40 发布人:wl 作者: 浏览量: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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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批准机关及文号 |
普通高中学费-(学杂费) |
1200元/生/学期 |
|
普通高中住宿费 |
高一、高二:
(5月11日-7月19日,按68日标准折算);
(5月11日-7月19日,按68日标准折算)。 高三:
(4月27日-7月8日,按72日标准折算);
(4月27日-7月8日,按72日标准折算)。 |
中山市小榄中学收费管理规定
- 收费对象
- 学校收入项目
- 学杂费:教育系统学籍库中注册的所有在籍学生。
- 住宿费:实际发生住宿的所有学生。
- 违约金:根据违约对象确定。
- 特许经营:根据经营对象确定。
所有学校收入项目,按学年度在收费操作前,通过学校网站、公示栏等方式向外界公布。
- 代收代支项目
- 体检费:学生体验费用。
- 其他上级规定项目。
所有代收代支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事实发生确定,收费前将文件、事由提前告知收费对象,收支时间不得超过30个自然日。
- 收费管理
- 学校收费由收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财务室协助。
- 主管部门负责提供收费名单及金额,保证按时收缴相关费用。
- 财务室负责执行收费等财务流程,并反馈主管部门收缴信息。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协助部门 |
学杂费 |
教学处 |
财务室 |
住宿费 |
宿管部 |
财务室 |
其他 |
对应的主管部门 |
财务室 |
- 收费标准
- 学杂费
收费标准:1200元/生/学期。
2.住宿费
类别 |
设备与条件要求 |
收费标准 |
备注 |
一类套间 |
8人(含8人)以下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5-7平方米以上,阳台和独立卫生间,提供饮用开水,有电风扇、热水到宿舍楼层,有床架、储物柜,专人负责保安和清洁。 |
380元/生/学期 |
1.宿舍内安装空调每生每学期加收90元电费。 2.热水供应到宿舍内每生每学期加收30元。 |
二类套间 |
9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4-5平方米以上,有阳台和独立卫生间,有电风扇,热水到宿舍楼层,有床架、储物柜,专人负责保安和清洁。 |
360元/生/学期 |
|
非套间 |
有电风扇,供应热水,有床架、储物柜,有公共漱洗间和卫生间,有人负责保安清洁。 |
310元/生/学期 |
- 其他
以学校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 收费流程
- 学杂费、住宿费收取
- 收费时间
①开学第一周:学籍、名单核对等准备工作;
②开学第二周:财务室正式扣款。 - 收取形式
中山市本地工行卡卡扣。 - 操作流程
①各年级提供最新学生名单(含姓名、班级、身份证号),交教学处;
②教学处清理学籍,提供在册学生名单(应收费名单),填写《中山市小榄中学收费登记表》交财务室、宿管部;
③宿管部提供学生住宿信息填写《中山市小榄中学收费登记表》交财务室;
④财务室提供原学生账号,填写《中山市小榄中学收费登记表》反馈各收费部门(含各年级及教学处);
⑤各收费部门年级核对学生名单及账号,通知学生存款;
⑥财务室扣款,反馈扣款信息,各部门负责催收相关费用,直至完成;
⑦财务室打印扣款成功票据,以年级为单位发放学生。
- 其他费用收取
- 收费时间
①具体时间由收费主管部门决定;
②开始收费前3天,通知财务室备案。 - 收取形式
现金 - 操作流程
①收费部门提前3天,将收费名单及金额,通知财务室备案;
②收费部门将收费名单下达缴费部门收费;
③财务室以部门、年级、班级为单位收费,反馈收费信息,收费部门负责催收相关费用,直至完成。
- 附则
- 本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件作废。
- 当本文件与市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发生冲突时,以市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 文件依据
- 《关于印发中山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中教(2010)197号。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中山市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中发改费管函(2016)473号。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中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公办中小学校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中发改费管函(2019)234号
中山市小榄中学退费管理规定
- 退费对象
- 已经按《中山市小榄中学关于学生收费管理规定》缴纳相关费用的学生,发生休学、转学、退学、退宿等情况。
- 完成《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住宿(退宿)申请表》审批程序的学生。
- 退费管理
- 学校退费由退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财务室执行。
- 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各项申请表格。
- 财务室负责执行退费等财务流程。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执行部门 |
学杂费 |
教学处 |
财务室 |
住宿费 |
宿管部 |
财务室 |
其他 |
对应的主管部门 |
财务室 |
- 退费标准
- 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退还所缴学杂费、住宿费的90%;
- 入读后退费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
- 学生在校时间以学校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
- 学生在校时间以《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或《小榄中学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住宿(退宿)申请表》最后一项审批时间止;
- 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注:起、止月份不同,应分开计算)。
- 退费流程
退费人,凭审批完成的《广东省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或《小榄中学学生转学(转出)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退学申请表》、《小榄中学学生住宿(退宿)申请表》,到财务室填写《退款申请书》办理退费。 - 附则
- 本文件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文件作废。
- 当本文件与市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发生冲突时,以市级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 文件依据
-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
一审:张新滔 二审:李显刚 三审:陈礼兴
核发: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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